經濟部今天召開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 4 月新版電價不變,維持平均每度新台幣 2.6253 元,這是自去年 4 月電價調漲 3 % 後,連續二次未調整電價。
委員會同時決議提撥 363.98 億元電價平穩基金填補台電虧損,扣除這次撥補額後,準備基金約剩 416 億元;電價應漲未漲,台電初估去年全年電業虧損超過 140 億元,而今年 1 、 2 月合計累虧也逾百億元。
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美國能源情報署(EIA)預測今年布蘭特原油價格每桶 61 美元,麥格理銀行估煤價每噸 77 美元,數據均低於台電預估值,加上今年景氣看淡,預測能源價格趨勢走跌,因此,審議會決定本次電價不調整,等 10 月再依實際狀況調整。
引人注意的是,電價費率審議結果記者會原訂於中午 12 時開始,由於討論提撥「電價平穩準備」金額耗時較久,記者會延遲約 1 小時;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由於台電去年 13 項績效達到 80 分以上標準,委員會同意自電價穩定準備基金提撥 363.98 億元給台電,以填補電價凍漲虧損。
經濟部依「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每年檢討 2 次,於每年 4 月及 10 月進行調整,且明定電價調幅天花板為 3 %;台電依電價公式估算的電價檢討方案,須經過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由審議委員依公式檢視各項成本因子後,決議最終電價調整結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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