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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移植器官未完整登錄 26人恐遭重罰15萬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sasint

衛福部未掌握境外器官移植情形,今遭監察院糾正。衛福部表示,經去年底清查,共有 259 人赴海外移植器官,其中 26 人登錄不全,將不再以健保給付抗排斥藥,最重將依法開罰 15 萬元。

根據法令規定,在境內或境外接受器官移植後,須通報移植醫院、醫師姓名等,但有監委調查發現, 78 %通報內容有欠完整,衛生福利部卻任由此情況持續發生,無法確保器官來源、受贈者安全,監察院今天糾正衛福部。

衛福部醫事司石崇良今天受訪時表示,去年底透過健保署資料勾稽發現,民國 104 年 7 月 1 日至 107 年 6 月 30 日,赴國外進行器官移植且回台後領取健保抗排斥藥物的民眾共有 259 人,這些人必須依法完整登錄國家、醫院名稱、醫師名稱、器官種類、日期等資料,才可使用健保給付的抗排斥藥物。

石崇良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共有 232 人完成登錄,其餘 26 人因有部分資料想不起來而未完整登錄,另有 1 人失聯。

石崇良強調,對於沒有國內移植記錄、也沒有完整境外移植登錄資訊的移植患者,未來將不再由健保給付抗排斥藥物,未完成登錄的名單已移交地方衛生局,若 6 個月內未完成登錄,將依法開罰新台幣 3 萬至 15 萬元。

然而,所有的登錄資料只需由患者自行描述,不用出具任何證明文件佐證,其正確性也引發質疑。石崇良說,由於資料均由患者「誠實申報」,並由醫院醫師協助登錄,若有人舉報資料不實且經查證屬實,同樣會依不完整登錄,不再以健保給付抗排斥藥物並開罰。

石崇良強調,新規定將於 4 月上路,未來醫師必須完整登錄患者移植資料,才可以健保給付抗排斥藥物,健保署將按季清查,一旦發現登錄不完整仍開藥給患者,健保署將進行核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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