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教育局推非營利幼兒園辦臨托 2所有意願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北市教育局將試辦非營利幼兒園幼兒臨時照顧,有需求的家長須在 5 個工作天前申請,但若遇突發狀況,園所也會協助,目前有 2 所非營利幼兒園有意願。

學前科長吳青娟說,事前與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溝通,由於公幼滿額,部分非營利幼兒園未額滿,所以先推動非營利幼兒園試辦,預計試辦到 12 月 31 日。幼兒臨時照顧服務對象為 3 歲至國民小學前的幼童。

吳青娟說,受託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每小時收費 200 元,最晚可延長至下午 6 時 30 分,每小時收費為 266 元,每次至少 2 小時。

她表示, 200 元的收費標準比照社會局兒童臨時托育服務規範, 266 元則是依勞基法規定,延長工作時間在 2 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1 / 3 。

目前有意願申辦的是國興非營利幼兒園與懷中非營利幼兒園, 2 園所一班可提供 2 名額,共有 5 班,國興園長石美智表示,試辦期間,最多不超過 10 個臨時照顧名額。石美智表示,會想申請試辦主因是社會有需求,當父母不方便時,孩子在幼兒園得到可得到妥善照顧,像是家裡長輩生病要住院、媽媽要生產等。

懷中園長林育瑞說,有家長有需求,同時也服務社區,有些孩子的主要照顧者是爺爺奶奶,當爺爺奶奶必須到醫院看病或住院時,孩子就可送到幼兒園。

石美智、林育瑞雙雙表示, 5 天前申請是原則,但還是會視家長需求與突發狀況而定,林育瑞說,會希望事先登記,是想掌握孩子的情形,「安全性、保育性還是要考慮」。

至於臨托費用, 2 人皆認為符合行情。

育有 2 名孩子的張姓家長表示,幼兒臨時照顧服務用意極佳,但她不會採用,因孩子對環境認生,「幼兒園內人也多」,若臨時有事,反而會請熟識的鄰居或親友幫忙。

張姓家長也說,臨時照顧服務要 5 天前申請,確實不太符合「臨時」的精神,與實際情形不符。

另名育有 1 子的劉姓家長認為不錯,先前未推動時,家裡有事都自己想辦法處理,如今多一個管道可以尋求協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