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化局今天表示,未來民眾申請街頭藝人證照,不用受限個別區域,只要在新北市或台北市取得許可證後,就可在雙北演出,在基隆也可換證演出。
文化局長蔡宗雄透過新聞稿表示,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3 市將秉持共同生活圈理念,在 6 項議題上進行合作。
他說,將整合街頭藝人證照、影視協拍成立單一窗口、共同行銷兒童藝術節、聯合宣導北北基文化刊物電子版、成立北北基駐村藝術家交流平台,以及共同行銷陸(台北)、海(基隆)、空(新北)三軍眷村文化。
其中,街頭藝人證照部分,現行為雙北分別進行審議,民眾必須兩地奔走,證照也只限制在個別區域,為便民並簡化行政流程,將建立共同審議委員及標準,民眾擇一取得許可證後,可在雙北演出,也可至基隆換證演出,北北基會建立共同管理記點制度。
而現行各縣市自行辦理影視協拍,若拍攝單位有跨縣市拍攝需求,必須個別接洽,未來成立單一窗口後,將由北北基協拍窗口橫向聯繫。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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