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規定年滿 18 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同婚法並自 5 月 24 日起實施。法案後續將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也透過影片表示,「行政院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必須尊重公投結果,更必須遵守等同憲法效力的大法官會議解釋,社會無須花費太多力氣對於專法的名稱上各自堅持」。蘇貞昌最後說,「無論你是異性戀或同性戀,我們都是同一國的,都一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都在同一個天地之間,我由衷的期待大家,包容的接受不同,和善的對待彼此,使台灣成為一個相互尊重,彼此友善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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