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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同婚專法草案 同性可結婚繼承收養血緣子女

圖片來源:Pixabay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晚邀集民進黨立委討論同性婚姻專法草案,敲定草案名稱定為「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是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以避免挺同與反同爭議。

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晚間表示,草案的大致內容包括讓同志配偶可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收養血緣子女、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相關權利義務;現在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價值也在專法裡獲得相同保障,包括同性伴侶一樣要受到婚姻規範,通姦罪、重婚罪一樣存在。

她指出,外界有一些惡意謠言,指同婚合法化會促進「多 P」、人獸交、性解放,但事實上並不會因為有這部專法而讓原本不合法的事情合法化。

Kolas 說,依照大法官第 748 號解釋,經去年公投案的結果,政院對同性婚姻決定不修民法、起草專法,專法依照釋憲案精神有兩個前提,第一是婚姻自由、第二是平等保護,專法名稱定為「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

Kolas 說,這將是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無涉挺同與反同的爭議,蘇貞昌在會中提到法案名稱時,有委員鼓掌表達支持。

蘇貞昌在會中提到,希望不要把社會資源耗費在名稱爭辯上,至於草案內容部分,建議立法院民進黨團,立院審議時委員可自由發表意見,不以黨紀約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表達認同。

蘇貞昌也在會中提醒,依釋憲案規定, 5 月 24 日是立法期限,屆時如果沒有完成立法,同性伴侶可依民法登記結婚。他並告訴現場立委,這是歷史的一刻,希望即將通過的專法,可以獲得挺同跟反同共同的支持。

Kolas 說,晚間會議有 42 名立委出席,歷時約 20 多分鐘。行政院出席者則包括蘇貞昌、副院長陳其邁、秘書長李孟諺、副秘書長何佩珊等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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