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的同性婚姻專法草案今天晚上出爐。挺同團體表示,對於名稱感到錯愕,但盼草案內容能有「婚姻自由,平等保護」的概念。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晚邀集民進黨立委討論同性婚姻專法草案,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會中定案草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
草案重點包括讓同志配偶有合法財產繼承、醫療權,能共同扶養血緣子女,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
挺同團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受訪表示,對於草案名稱感到錯愕,因為台灣法律史上,從來沒有把大法官釋憲的文字放在法案名稱上過,但相信這是一個政治折衷的結果。
簡至潔說,由於目前沒有看到確定的法條文字,加上反同方常常扭曲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解釋,因此希望草案內容可以明確表達,保障的是「婚姻自由,平等保護 」,像是同性婚姻僅可收養有血緣關係的孩子,這部分是否有符合公眾利益,且為何要跟異性婚姻的規定不同,都是政府需要講清楚的地方。
婚姻平權大平台也發出聲明說,這 3 年來,同志社群與家庭們所爭取的,其實只不過是國家同等的尊重與對待,並不想破壞社會的和諧或造成更多的紛擾。接下來的 3 個月,將會是婚姻平權十分重要的一個階段,他們將會集結眾人之力,期待能爭取最大的社會支持。
婚姻平權大平台也期盼立法院中的委員,能夠理解同志家庭卑微的請求,通過能夠符合釋字 748 號的「婚姻自由平等保護」的法案,協助台灣社會走過公投期間對於家庭、朋友間的各種撕裂與傷害,同時保護台灣的憲政體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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