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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溝通敲定中性法案名稱 盼化解挺同反同之爭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nancydowd

爭議許久的同婚合法化議題,成為民進黨執政的一大爭議焦點,在大法官釋憲修法期限將屆之前,行政院在院會審議前夕和民進黨立委達成共識,敲定法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盼化解挺同反同之爭。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2016 年 12 月 26 日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異性或同性婚姻當事人適用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 106 年 5 月 24 日做出釋字第 748 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 2 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等人等黨內挺同派,過去一向主張修改民法,但九合一選舉反同民眾透過愛家三公投表達民意,政院依規定只能推出專法,而民進黨內也開始有些轉向,尤其中南部立委面對反同聲浪,壓力相當大。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任內,立委就「同性伴侶法」和「同性婚姻法」僵持不下,且雙方勢均力敵,讓行政部門很難處理。

眼看著釋憲修法期限將屆,接下賴清德棒子的行政院長蘇貞昌接手處理。為了避開「伴侶」、「婚姻」的敏感字眼,黨政人士透露,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在週一( 18 日)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中拋出中性名稱,最後就循管碧玲建議,拍板為「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

黨政人士表示,蘇貞昌認為法案出行政院之前,基於尊重立法院,應該向黨團說明,不要有突襲民進黨團的誤解;第二,法案推出後,讓黨團了解這項爭議法案,不是藍綠的差異,而是宗教信仰、不同世代間的差異,希望黨團對此有共識且能夠了解,在行政院會審議前,今晚再度邀集立委研商,也可見對此專法草案的謹慎和重視。

與會者表示,整場會議進行不到 5 分鐘,草案就拍板定案,蘇貞昌說明立法的前提與原則說,這項立法院尊重公投結果與符合大法官釋憲兩大前提,這是社會各界關切的重要法案,行政院必須在 3 月 1 日之前提出版本, 5 月 24 日前通過法案,否則根據大法官釋憲意旨,兩年內就要自動生效。

黨政人士說,法案秉持「三不原則」,正反雙方不要差距太遠、不要互貼標籤、不具任何立場,是中性法案;法案實質內容採「準用」民法,而不是「適用」民法,就是行政院向挺同與反同雙方釋出善意,用字遣詞降低挺同與反同雙方的不舒服感,這項法案是在尊重民意與大法官釋憲內容兩者間的最大公約數。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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