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伊姓男子昨天涉嫌無故毆打一名不認識的 8 旬婦人致傷,被逮後遭檢方聲請羈押。法院審酌伊男有精神疾患諭知限制住居,檢方將視伊男在醫院治療時程,再決定是否抗告。
一名 80 多歲的沈姓婦人昨天上午在活動中心閒坐休息時,伊男突然喝令老婦跪下,接著持報夾持續毆打逾 2 分鐘,打得老婦頭部流血、腿部骨折。伊男被逮後先是說忘了打人這件事,又說打人沒有原因,接著再說「叫她跪下,她不聽,就打」。台南地檢署偵辦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伊男。
台南地院發言人蔡雅惠今天表示,法官審酌犯嫌有精神疾患,被害人傷勢尚無生命危險;而羈押為限制人身自由最重處分,兩者權衡之下,認無羈押必要性,因此駁回羈押聲請,並諭知將犯嫌限制住居。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柯怡伶說,伊男已被送至醫院進行治療,將在了解醫院治療時程後,視被告有無隨時回到社區的可能,再決定是否抗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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