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網路安全部門去年 12 月對華為發出警告,指其設備可能對捷克的安全構成威脅。華為要求捷克在 2 月 14 日前收回警告,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透過法庭和國際仲裁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美國之音報導,捷克國家網路資訊安全局去年 12 月發出警告,稱華為的設備可能對捷克的安全構成威脅。捷克總理巴比斯(Andrej Babis)隨後下令,禁止政府內閣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繼續使用華為生產的手機產品。
華為則表示,如果捷克網路安全部門不撤回有關華為對捷克關鍵的基礎設施構成風險的警告,華為將採取法律行動。華為要求捷克當局在 2 月 14 日之前收回這一警告。
斯洛伐克日報 Dennik N在 8 日發表華為給捷克國家網路資訊安全局長和捷克總理的一封信,威脅要採取法律行動。
這封信宣稱,華為不會像警告中所言構成網路安全威脅。根據中國的法律,華為沒有義務在產品中安裝後門或間諜軟體,華為永遠不會同意這種要求。
信中指出,鑑於捷克國家網路資訊安全局發布有關使用華為技術構成危險的警告,華為準備透過法庭和國際仲裁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華為在捷克子公司總經理卡澤亞(Radoslaw Kedzia)說,捷克網路安全部門沒有提供不法行為的具體證據,造成華為業務受損,名譽被損害。
中國 2017 年通過的國家情報法第 14 條規定,「國家情報工作機構依法開展情報工作,可以要求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和配合。」
這項條文引來其他國家對華為的戒心,包括美國、澳洲和紐西蘭等國家已經禁止華為參與它們的 5 G 網路建設。捷克網路安全部門去年底對華為發出的警告,也被認為與這項規定有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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