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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通:法律不允許跳機 但理解異議人士訴求

圖片來源:中央社

對於近來頻繁出現中國異議人士跳機台灣,尋求轉送第三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表示,跳機行為並不合法,但理解異議人士訴求,政府必須在法律管轄權與人權考量間取得平衡。

滯留台灣 8 個月的中國異議人士黃燕,今天轉抵美國洛杉磯。滯留桃園機場已將近 4 個月的中國男子劉興聯、顏克芬也可望以「專業交流」名義入境,等待前往第三國。據了解,兩人能否入境,預計明天即可明朗。

陸委會主任委員陳明通中午與中配餐敘,在會前接受媒體採訪。有記者提問,黃燕才離台,劉興聯、顏克芬就可望入境,是否有所關連。

對此,陳明通表示,兩起事件「一碼歸一碼」,任何人要進入台灣,都必須遵守台灣的法律管轄權,得到政府允許才可以入境。

他說,劉興聯、顏克芬跳機並不符合法律允許,但從人權角度也了解尋求政治庇護人士的訴求,因此才透過專業人士交流的變通方式讓他們入境。

陳明通表示,政府必須考量平衡、兼顧法律與人權,因此才會延遲了 100 多天才讓他們入境。是否有國安疑慮,目前也有各方面評估。

至於將這些人士送往第三國,是否會造成該國的困擾。他說:「第三國願意接,當事人也願意去,是歡喜甘願的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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