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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泰免費落地簽延長至4月底 需機票與隨身財力

泰國政府延長實施落地簽證免費措施到 4 月底,台灣人赴泰最長不可超過 15 天。駐泰代表處表示,國人若遇到急難狀況,可透過單一急難救助專線及Line帳號尋求協助。

為持續刺激觀光市場,泰國政府日前通過並公告延長台灣在內等 21 個國家和區域的旅客赴泰落地簽證免費,實施期間從 1 月 14 日到 4 月 30 日。

根據泰國移民總局公告的訊息,申請赴泰落地簽證的人最長不可停留超過 15 天,必須要有 30 天以上效期的護照(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為 6 個月以上效期)、 15 天內已確認的返程機票、 6 個月內 4 x 6 公分照片一張、在泰國可查核的住址。

此外,移民局會隨機抽查旅客財力,個人需隨身攜有 1 萬泰銖(約 9700 元新台幣)、一個家庭需攜有泰幣 2 萬泰銖。

由於農曆春節將近,駐泰代表處表示,國人赴泰旅遊遭遇護照遺失、搶劫、車禍等危及生命安全情況,建議除於第一時間向泰國警方報案外,均可透過單一急難救助專線(在泰撥打 081 – 666 – 4006 )及 Line 帳號 taiwan 119 服務專線,獲得進一步協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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