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買大同遭金管會三度開罰,遭罰的維家置業擬提訴願,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說,中資龍峰國際以維家做人頭戶,資金來源相當清楚,股東要主張善意有困難。
金管會裁罰中資龍峰國際違規投資大同公司,限 6 個月內出清持股;遭指與龍峰國際有關的維家置業負責人日前表示,不會出脫大同股票,將提訴願救濟。
根據金管會公告的裁處書,龍峰透過 3 個人頭戶,以「龍峰轉投資公司的銀行帳戶,繞了不同銀行間的帳戶,最終匯款給人頭戶,再由人頭戶買進大同持股」、「替人頭戶償還大同股票融資款」、及「透過不同外資帳戶買入大同股票,但下單人卻相同」等 3 大方式,繞道取得大同股票的控制權。
顧立雄今天出席「 107 年度全民基金投資模擬競賽」頒獎典禮,會後針對大同案裁罰中資歷程時表示,龍峰共透過維家、雅興及陽光資本 3 個人頭戶投資大同,在查獲時資金來源相當清楚來自於龍峰,雖然後續在陳述意見階段,維家的負責人移轉,但因時間點落在查獲之後,現在股東要主張善意,有點困難。
顧立雄說,金管會已經認定當時 3 個投資大同的帳戶是龍峰的人頭戶,即使後續負責人變動,也無法改變投資資金來自於龍峰的事實。
對於龍峰 3 次違規投資大同,透過的券商有重複,券商是否有違規之虞,顧立雄解釋,連金管會都是透過香港證監會的管道,才得以釐清龍峰投資大同的金流,不相信券商有能力確認背後資金來自於中資,因此不會開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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