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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補給專欄》綠能假新聞第三話:台灣的離岸風電買貴了嗎?(一)

圖片來源:截自 Ørsted 沃旭能源臉書

台灣積極推離岸風電。2018 年吵得沸沸揚揚的議題之一,就是台灣的躉購費率 5.8 元/度,比許多歐洲國家的風電價格貴。

其實台灣自從 2011 年起,躉購費率一直都訂在 5 元多,2018 年會特別得到民眾關注,是因為後續競價風場開出了 2.2 至 2.5 元的價格,以及和其他發展風電國家的價格相比。最常拿來比較的,就是歐洲老牌國家,一度電只要 2 至 3 元。但其實制度不同,歐洲競標 2、3 元的價格,不全都是電價;而且直接比較,忽略了技術與產業的建立需要學習曲線的事實。

筆者嘗試用文章來說明成熟國家的制度,談談看和離岸風電領先國家發展初期時的價格相比,我們躉購費率一度 5 元多,是不是比較貴。

台灣離岸風電躉購費率:2011年起維持一度5元多

首先先來看看 5.8 元/度這個數字,和歷年相比,是不是特別高?台灣自 2010 年起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離岸風電的躉購電價,價格區間大概在 5.6 元/度上下,即使中間歷經政黨輪替,價格也未有大幅度變動。所以,並不是 2018 年才出現 5.8 元/度的價格,更不是為了賣國進貢,而是價格一直以來都沒有太大變動。

台灣近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趨勢(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圖片來源:作者自繪

那老牌的歐洲風電國家的情況是怎麼樣呢?我們來看一下其他國家的價格是怎麼降下來的。歐洲是最早發展離岸風電的地區,丹麥在 1991 年便建置了全球第一座離岸風場。目前為止歐洲國家發展了 15GW 的離岸風電,佔世界的八成;其中裝置容量最大的國家,莫屬英國(2017 年 6.9GW)與德國(2017 年 5.2GW)。

英國:歷時18年、發展近10GW,價格才開始從5元降到2元

義務憑證制度,讓業者除了賣電還有憑證收入

首先來看看英國的發展歷程。英國自 2000 年完成第一座示範風場,2002 年起推行「再生能源義務憑證」(Renewables Obligation Certificate,ROC),讓再生能源發電業者除了售電還有憑證收入。政策優惠在 2009 年更加碼,離岸風電每千度電可換憑證數量由 1 單位提高至 1.5 至 2 單位。

價差合約制度,依售電價差補貼業者

2014 年,英國離岸風電(已裝置 4.3GW + 規劃中 4GW),始在自由電力市場的基礎上採行「價差合約制度」(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價差合約制度的設計是發電業者透過競價方式提出「履約價」(strike price),由價低者取得為期 15 年合約。發電業者透過電力市場賣電,若市場價格低於履約價格,政府預算會依差價補貼業者,以此來鼓勵綠能發展。

2015年首次競標,但直到2017年開標價格才下降

2015 年才開始 CfD 的首次競標,履約價格約是 5.5 元/度,直到 2017 年的第二輪競標,價格才來到 2 元多/度,而這些 2 元多/度的風場預計是 2022 至 2023 年完工,其實和台灣預計於 2024 至 2025 年完工競標風場,沒有相差太久。

從過往資料來看,英國歷年來離岸風電平均價格約是 5.72 元/度,其實與台灣 2018 年躉購價格非常接近。英國經過 18 年的發展,推動了近 10GW 的容量,價格才下降至 2 至 3 元的區間。

英國離岸風電價格趨勢(資料來源:Ofgem)
圖片來源:作者自繪

德國:開標價格一度2元其實非電價,只是補貼

德國也採前高後低階梯式費率,鼓勵離岸風電發展

德國在再生能源的發展相當積極,2000 年公布了再生能源法,2002 年時便制定了「離岸風電發展策略」,從 2004 年開始訂定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而且採前高後低的兩階段階梯式費率,保證收購 20 年。

誘因不足,推動相當緩慢

2008 年前,躉購費率第一階段(前 12 年)約 3.2 元/度,後 8 年費率更低,誘因不足,推動相當緩慢。直到 2009 年開始,將第一階段調高至 5.28 元/度,才吸引大量投資。

2012 年政府導入市場電價差額補貼機制(Market Premium),業者在電力市場賣電,當售價低於躉購費率時,可請求差額補貼;更提供加速模式的階梯式費率,加速模式的第一階段(前 8 年)價格甚至來到 6.97 元/度。

競標制度是政府補貼,不是售電費

在自由電力市場的機制下,走了十多年,直到 2017 年,德國發展了 8GW 以上(已裝置 4GW + 規劃中 4GW),才引入競標補貼制度。這個制度是業者在電力市場賣電,並可以額外獲得投標的補貼費率。注意!所以這個競標是競標補貼的價格,所以 2 至 3 元/度,其實不是單純的電費,而是政府補貼給業者的價格,因此才出現多個「0 元競標」風場的情況。

德國離岸風電價格趨勢(資料來源: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EEG)
圖片來源:作者自繪

歐洲在有相關制度和產業支持下,也走了十多年,價格才開始下降

英國發展離岸風電,歷時了 18 年,發展了近 10GW,才在 2017 年競標時開出低價。而德國以階梯式躉購費率發展風電,在自由電力市場的基礎上,歷時十多年,走向業者在市場賣電、政府額外競價補貼。

而德國的價格下降可以比英國快,有制度和產業上的原因,像是電網興建由政府出資,以及德國風電製造業發達,都會對價格發展造成差異。

這些歐洲國家用相關政策制度,加上產業的支持,走了十多年的時間,推動近 10GW 已裝置加規劃的容量規模,才開啟價格下降的契機。

歐洲國家在發展初期的價格,其實和台灣 2018 年 5.8 元/度相差不遠。對比台灣,我們用 3.8GW 的容量適用躉購費率,在沒有成熟產業基礎下,短時間內就走向競價,並成功降到了 2.2 至 2.5 元/度的價格,台灣的發展,其實相當快速了。而且我們現在投入,站在技術進步的優勢上,可以加速發展的歷程;不過還是需要給這個產業一些時間,才能讓離岸風電的基礎打穩、永續發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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