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Tesla)今天吃上官司,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 18 歲少年去年 5 月所搭乘的特斯拉汽車發生車禍引發大火喪生,他的雙親指控,特斯拉 S 型電動車電池有缺陷,會爆發激烈大火。
法新社和美聯社報導,18 歲少年馬蒂內茲(Edgar Monserratt Martinez)2018 年 5 月搭乘友人萊里(Barrett Riley)駕駛的特斯拉在佛州發生車禍,兩人雙雙喪生。芝加哥律師公司 Corboy & Demetrio 今天代表馬蒂內茲的雙親,對特斯拉提出產品責任及過失訴訟。
根據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目擊者告訴檢調人員,這輛特斯拉在超車時失控,汽車穿越人行道並撞上一道牆,最後起火燃燒。
訴狀指控,特斯拉電動車的電池保護不足,車輛因此有缺陷。律師表示:「特斯拉 S 型電動車欠缺足夠措施來避免衝撞後發生起火燃燒事件,也沒有足夠措施來控制火勢。」
訴狀同時指出,駕駛人萊里的家人在車中安裝設備,限制車速不超過每小時 136 公里,但另一間特斯拉服務中心在萊里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移除這個裝置。
根據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 2018 年 6 月的初步報告,事發前,萊里的車速達 186 公里。
訴狀指控特斯拉過失,要求 1 萬 5000 美元(約新台幣 46 萬元)賠償。 1080109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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