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痲瘋病非離婚理由 印度國會修法通過

圖片來源:中央社

印度國會下院今天通過一項排除痲瘋病(漢生病)作為離婚理由的法案,使減少對痲瘋病患者歧視的運動往前邁進一步。

印度國會下院(Lok Sabha)今天通過的法案是把痲瘋病從離婚理由中排除,牽涉的法律包括印度教婚姻法(HMA)、穆斯林婚姻終止法(DMMA)、(基督教徒的)離婚法(DA)、特殊婚姻法(SMA)和印度教收養與撫養法(HAMA)等。

印度司法部次長喬德哈里(P.P. Chaudhary)在國會下院討論法案時說,痲瘋病現今是一種可治癒的疾病,而非早先無法治療的疾病,因此痲瘋病從法定離婚理由中剔除。

「印度人報」(The Hindu)引述喬德哈里談話表示,痲瘋病作為法定離婚理由是一種歧視性條款,人權委員會和法院的判決都強調有必要修改法律以消除這種歧視。

這項法案是 2018 年 8 月國會雨季會期送入下院審議的,法律委員會在草案報告中建議廢除所有歧視痲瘋病患的法律和規定。

聯合國(UN)會員國曾簽署一項呼籲消除對痲瘋病患歧視的決議,印度是簽署國之一。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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