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旅行團去年底入境發生集體脫團事件,有 148 人失聯。移民署今天指出,截至晚間 8 時又有 4 人到案,累計到案 28 人,全都尚未遣送;其中 22 人收容中,其餘仍在各地留置偵訊。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副大隊長郭偉奇晚間表示,今天新到案的 4 人,其中 2 人向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自行到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逮捕 1 人、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逮捕 1 人。
他說,累計到案的28人全都尚未遣送,其中 22 人已送移民署高雄收容所收容,其餘仍在各查緝單位留置偵訊。
4 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分別於去年 12 月 21 日及 23 日入境高雄,4團共153人有 152 人脫逃,扣除 1 人未失聯,以及 3 人自行出境,有 148 人失聯。移民署及各地警方連日查緝脫團旅客,陸續有斬獲。
移民署今晚發布最新查處成果累計到案 28 人(包括 13 男、15 女),其中 11 人自行到案、17 人查獲到案。脫團人數還有 120 人(85 男、35 女)未到案。移民署表示,脫團旅客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正由司法機關偵辦,自行到案者除可考量情節從寬處理外,經調查後也可早日返回越南。
移民署重申,這次脫團越南旅客雖事先取得來台簽證,屬集體預謀非法行為,已涉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74條「未經許可入國」規定,並非只是單純在台逾期停留,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9 萬元以下罰金。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