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之爭延燒,市場派檢舉大同越南子公司股權交易涉及中資,並要求暫停交易,公司派則認為市場派抹黑污衊,已委請律師將提出告訴。
大同去年 12 月底公告董事會決議,將出售大同越南責任有限公司 100% 股權予美家(香港)投資公司,總交易金額 2080 萬美元(約台幣 6.42 億元),處分利益估為新台幣 4.06 億元。
不過,市場派認為這起股權交易案涉及不法,除呼籲公司派停止交易,並向金管會檢舉徹查本案,以保障股東權益。
市場派說,2017 年 12 月底,大同公司「以債換股」取得越南子公司 100% 股權,當時的債權約為 1665.5 萬美元,但入主約僅 1 年,公司派即出清持股,且交易資訊不透明,不但買家疑為中資,買家的背景、資金實力以及越南子公司資產狀況,公司派都隻字未提,全案疑點重重。
對此,公司派表示,大同越南子公司股權售價高於獨立評價機構出具的股權鑑價報告,並由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經董事會決議後執行、公告,一切均合規合法,公司派強調,本案可在海外交易,交割後股款將匯回台灣。
大同強調,對於市場派不負責任的任意抹黑污衊、恣意渲染,大同已與律師檢討提告中,並呼籲媒體專業、正確報導,以免誤蹈法網。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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