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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客攜肉鬆餅入境 遭罰20萬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一名中國籍的旅客今天搭機來台時,因攜帶 0.6 公斤的肉鬆餅與水果遭查獲,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新台幣 20 萬元。

關務署台北關表示,一名中國籍沈姓旅客上午 11 時 50 分搭乘中國東方航空班機,從寧波入境桃園國際機場時,因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直接從 9 號綠線(免申報)檯通關。

旅客經海關執勤關員攔查後,被發現手提行李內裝有橘子、蘋果、肉鬆餅 0.6 公斤,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開立裁處書,處以 20 萬元罰鍰。

海關表示,昨天也有旅客攜帶豬肉餅、豬肉腸、鴨肉而遭裁處 20 萬元罰鍰。

防檢局表示,從18日提高裁罰額度後到25日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已裁罰 54 件,其中罰鍰 20 萬元有 13 件,呼籲旅客不要攜帶任何形式的肉品或肉類製品入境。

台北關指出,為了防範疫情擴散,避免旅客受罰,已加強在機場各區域宣導,同時在旅客申報櫃檯前,利用廣播方式提醒旅客。旅客若不清楚自己所攜帶的物品是否屬於違規項目,可以經由 7 號「應申報櫃檯」,詢問海關人員是否可以攜帶入境,以避免受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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