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卓蘭鎮大安溪濕地公園遭質疑破壞石虎棲地,引發輿論撻伐,苗栗縣政府今天表示,經與卓蘭鎮公所溝通後,公所同意工程暫時停工,待完成生態補償措施後再行復工。
卓蘭鎮公所向中央申請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改善計畫,爭取獲補助 8000 萬元辦理「苗栗縣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建設」,建置「大安濕地公園」,基地位於苗 140 縣道旁老庄溪與大安溪匯流處,遭保育團體批評在瀕臨絕種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棲地蓋水泥公園,花大筆公帑毀壞生態,引發各界議論。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長楊明鐃表示,卓蘭鎮公所推動此案過程中,曾與保育團體現勘、溝通,並配合保育團體建議變更設計研擬迴避、縮小、減輕、生態補償等措施,不過仍有部分設計涉及結構專業、公共安全或設施維護經費等考量而未能完全符合保育團體期待。
他指出,連日來保育團體及社會輿論對此案有高度疑慮,在昨天鄉鎮市長就職後,今天上午主動拜會鎮公所新任秘書溝通,希望工程能夠暫停進行檢討,等生態復育措施完成後再行復工,鎮公所方面也同意接受。
楊明鐃指出,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計畫第一期工程面積 5 公頃,目前施工面積 2 公頃多,大安濕地公園主體工程進度已逾 9 成,其餘 2 公頃多為草皮、植栽環境,第二期工程將與台電合作辦理植樹計畫,在基地北側植樹造林 10.5 公頃,預計種 1 萬 6000 棵樹,做為生態補償。
苗栗縣政府指出,水利處水環境輔導顧問團實施生態督導已要求鎮公所應先完成植樹造林計畫以利生態復育,相關樹種應洽請相關生態保育團體提供建議儘速辦理,並在 4 月底前完成,停工期間持續請相關生態保護團體提供改善意見,擬妥生態保育方針及措施後再行復工。
縣府表示,未來辦理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建設相關案件提報作業,將邀集相關生態保育團體召開說明會議,並請保育團體協助檢視生態檢核成果,對於執行中案件將繼續辦理生態諮詢平台,採滾動式檢討,以期苗栗縣生態保育與民生建設取得平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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