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中寮鄉民代表當選人蔡昭智的楊姓母親涉為子買票,南投地檢署先起訴楊女後,再向南投地方法院訴請蔡昭智當選無效,這是投檢陸續偵辦賄選案後,首件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南投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察官黃慧倫偵辦中寮鄉代表選舉現金賄選案,日前對蔡姓當選人的楊姓母親,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嫌提起公訴,並向南投地方法院訴請蔡姓鄉民代表當選無效。
南投地檢署指出,楊女為協助兒子當選,今年 11 月上旬以每票新台幣 1000 元代價,交付 4000 元賄賂選民彭姓女子,並要求彭姓女子及家人圈選中寮鄉民代表選舉時,投票給蔡姓候選人。
南投地檢署表示,經投、開票結果,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1 月 30 日公告,蔡姓候選人當選南投縣中寮鄉鄉民代表;本件事證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20 條第一項規範對象,於是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盈說,「選前買票,當選無效」不只是口號,為維護民主政治核心價值及選舉公平,除查察賄選並提起公訴追究買票者刑責,更以當選無效之訴剝奪當選資格,以端正選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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