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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媒體採購案 段宜康質疑有人頭法務部要查

圖片來源:段宜康臉書

媒體報導,花蓮縣政府媒體採購案傳出爭議,立法委員段宜康今天質疑 TVBS 駐地記者找人頭領錢,要求法務部查辦。法務部長蔡清祥說,將責成廉政署及檢調機關了解內容,依法調查。

鏡週刊昨天報導,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 9 月底因合機炒股案入獄服刑,任內詭怪標案跟著曝光,花蓮縣府去年底開始共釋出 25 個「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有別於一般政府執行媒體採購案由媒體或公關公司投標,這批縣府標案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以個人得標,記者只需回繳縣長施政文章、影音即可。

取得標案的媒體記者,來自東森、台視、中視、三立、年代、民視、中天、客家電視台、原視、更生日報與聯合報等媒體。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段宜康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表示,依據他得到的資料,原本得標的 TVBS 駐地記者李汪勝後來換成一家攝影工作室人員曾萬昌。他強烈懷疑是以人頭去領這筆錢,如果是,可能涉及背信及洗錢,要求法務部查辦。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將責成廉政署及檢調機關來了解花蓮這起事件的相關內容,依法調查。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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