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14 日生效,連續兩天有多起旅客受罰,遭罰旅客表示並不清楚新規定,對於高額罰鍰感到錯愕。關務署台北關呼籲旅客入境前,要特別留意各項宣導。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5 條之 1 條文,提高旅客違規帶肉品入境的罰鍰,因考量非洲豬瘟對國內產業衝擊最大,從昨天起如果旅客從非洲豬瘟發生國家,例如中國等地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第 1 次罰新台幣 5 萬元,第 2 次罰 50 萬元,第 3 次以上罰 100 萬元。
遭裁罰的旅客表示,並不清楚這項新規定,對於罰鍰感到相當錯愕,有人認為攜帶的並非「生鮮」、「生肉」,而是真空包裝的肉製產品,不知道也適用新法規定,有人懊惱、有人氣急敗壞。
另外,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昨天也裁罰一名從香港攜帶火腿入境的旅客,認定港澳已回歸中國,以非洲豬瘟疫區標準裁罰,從嚴認定,也就是港澳肉品也不得攜帶入境,讓旅客眉頭深鎖。
防檢局表示,為阻絕疫情於境外,各抵台的航空公司班機都會在班機降落前宣導;出境旅客在報到櫃檯時,航空公司也會夾入檢疫宣導文宣,宣導全民防疫的重要性。
台北關表示,遭罰的旅客搭機主要是選擇免申報櫃檯通關,經執勤關員攔查後發現攜帶肉製產品,全案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罰。
違規帶肉品入境裁罰加重 14 日上路,防檢局指出,截至今天下午 4 時,兩日累計共罰 16 件、新台幣 58 萬元。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