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一名 25 歲林姓員警,涉新竹種大麻,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北院今天指出,林警供稱是為了查案,本案尚有共犯未到,林警罪嫌重大,認定有羈押必要。
此外,本案另名周姓被告也被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後,昨天深夜也裁定羈押禁見。
中正二分局昨晚召開記者會說明,督察組組長林信介表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偵辦毒品案件期間,發現中正二分局林姓員警涉入其中,經檢方指揮督察室和中正二分局於昨天針對林姓員警約詢和搜索住處。
林信介說,林姓員警於今天經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禁見,警局也召開考績會及重大風紀案件狀況檢討會,將林姓員警依規定處以停職,直屬主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其他相關人員也將從嚴追究、絕不寬貸。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依據北檢聲押理由及本案卷內資料,足認林警涉嫌在新竹縣竹北巿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林警雖辯稱是為了查緝大麻而與同案被告等人連繫,但依證據顯示,林警曾主動查詢可能的租屋地點來種大麻,且帶人看屋而最終選定在竹北巿的租屋處種大麻,也有提供相關種大麻設備。
北院指出,林警涉犯本案為 5 年以上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之虞,因此裁准羈押禁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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