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擬調降明年度離岸風電躉購費率,引發開發商反彈,經濟部長沈榮津請業者提出具體佐證資料,經濟部今天再召開會議,有業者在會中提議,以國產化程度設定區別性電價。
經濟部 11 月 29 日預告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其中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 5.1060 元,較今年降幅達 12.71%,並設定每年 3600 小時售電量上限、取消階梯式費率機制,開發商對此以聯合聲明表達不滿,12 月 5 日舉辦的台歐盟經貿對話會議中也就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沈榮津火速在 11 月 30 日邀請各開發商會面表達意見,請業者提出有具體佐證資料的數據,經過一週時間,今天下午再次率經濟部次長曾文生、王美花,與開發商開會交換意見。
與會業者表示,各家業者今天拿出更多數據,具體指出躉購費率調降的影響,例如有業者計算比較台灣與歐洲水下基礎的供應與施工成本,在台灣每 MW 成本比歐洲多出逾新台幣 1370 萬元,若算入海纜、海事工程、鋼構等所有本土化產業鏈,期初成本初估至少須 320 億元,高於審定委員會目前估算成本。
此外,由於各家開發商所須負擔國產化程度不同,業者指出,躉購費率大降,對負擔國產化比重較大的風場衝擊更大,因此提議按照國產化程度給予區別性電價。
對此,經濟部官員表示,在預告期間會接收各方意見,希望業者考慮整體狀況提出更具體構想,例如有區別性的電價實際上應如何區分、分幾等級,才能共同討論出大家都同意的作法。官員並提到,目前已有部分業者揭露合約作為佐證,不過大部分仍未提出具體佐證,在審定委員會討論時可能不利數據採用。
業者也再次要求取消 3600 滿發小時上限及恢復階梯式費率機制,業者表示,取消階梯式費率機制不僅使國內銀行因考量還款能力打消放款意願,也有國際銀行表態,在事態明朗前,不願在不穩定環境中進行投資,不利專案融資進行。
經濟部官員表示,設置滿發小時上限是考量各風場狀況不同,要給予相同利潤基礎,若業者認為應調高滿發小時數,計算費率的分母也會跟著變動,使費率下降。至於階梯式費率機制,也尊重各方意見,將反映給審定委員會討論。
明年度躉購費率可能大降,也讓各開發商加緊爭取在今年簽定購售電合約(PPA),目前提出申請業者待取得漁業署同意函及內政部海岸管理法審查通過後即可向能源局申請電業籌設許可,取得許可後即可與台電簽訂 PPA,不過能源局及台電分別至少須 7 個工作天處理,對業者來說時間相當緊迫。
能源局預定在 12 月底舉行第一次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公聽會,包括開發商等各界人士都可在會中表達意見,相關資料蒐集彙整後將送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委員會討論最終定案。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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