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胡家銘報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與王榮璋今(4 日)召開記者會,踢爆中嘉案黑幕。段宜康揭露,NCC 以條件交換,讓宏泰集團透過教育公益信託的方式,僅出資 80 億參與中嘉案交易。對此,段宜康認為已違反公益信託的許可及免稅要件。另外,段宜康還加碼爆料,他接獲檢舉,每次中嘉有併購案,就會有人替投資人串連,負責經營者的背後,有來自中國的阿里巴巴資金介入。
為推廣教育與學術機構的研究贊助,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捐贈 303 億,作為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的公益基金,但該公益信託基金在 2009 年成立朝隆投資公司、2015 年成立泰賀投資公司,並持有兩家子公司 100% 股份,這兩家子公司分別於今年五月成立璽兆投資與銓昇,投資兩家「孫公司」,各交叉持有 50% 股份。
王榮璋接獲檢舉,指出透過璽兆投資公司與銓昇投資公司參與中嘉案交易。王榮璋表示,NCC 官員曾說已釐清宏泰教文基金成立公司的時間點,認為沒有問題,那麼,除朝隆投資外,其餘三家投資公司都是藉由基金成立,至少 16 億減稅,要來投資中嘉購買案,但是文教基金並沒有「媒體經營」的項目。
王榮璋說,NCC 在委員會中曾提到,宏泰集團購買中嘉是為了要做媒體識讀教育與其他國內外教育,同時每年支出四億元,但教文基金的 303 億應該要全部使用在教育工作,不是每年出資 4 億元就可以從違法變成合法。王榮璋認為,NCC 不應該超越自己的職權,屬於教育部與法務部權力的交易,應回歸《廣電法》對 NCC 的授權。
針對上述,段宜康批評 NCC 違法擴權又說謊,他直指,明明實際上是由宏泰教文公益基金直接控制的四家公司想購買中嘉,NCC 卻說因為是基金信託,所以並未直接控制。
段宜康在記者會上提供國泰世華銀行與宏泰教文基金的公益信託契約書,第 12 條規定,任何財產須經由基金的諮詢委員會與公益信託監察人以書面指示方可處分。但段宜康質疑,諮詢委員執行長林鴻南是宏泰集團老闆,監察人林樹旺也參與宏泰集團經營,簡直是假公益信託。
段宜康也談到,自己接到民眾檢舉指名,說明這個投資案,每個投資者都是「包利制」,其實是由各次中嘉併購案都會出現的身影在其中串聯,這是來自中國阿里巴巴集團的旗下基金,NCC 明天必須再開會討論此案,因此段宜康要求 NCC 暫緩,讓國安局調查是否有中資介入。
段宜康強調,獨立機關並非凌駕於其他部會之上,違法事項更不能進行條件交換,NCC 不顧公益信託主管教育部、《信託法》主管法務部的反對意見,越俎代庖與業者代表協商,以加碼公益換取投資案過關,顯然 NCC 已嚴重失職。使利益良善之教育公益信託,淪為假公益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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