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9 日將舉行第二波白色恐怖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其中包括台籍老兵許昭榮,他曾因傳閱台獨刊物判刑 10 年,2008 年因抗議國家對台籍老兵不聞不問而自焚身亡。
促轉會將在 9 日舉辦「平復司法不法之第二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暨 2018 年世界人權日紀念活動」,公告撤銷白色恐怖受害者的罪名,以回復其名譽。繼 10 月公告的第一波 1270 人名單之後,這次第二波則將公告 1505 人。
促轉會指出,曾在 1955 年因「海軍台獨案」被判刑 10 年的許昭榮,也在第二波公告除罪名單之列。
許昭榮的一生,先後經歷日本台籍海軍與台灣海軍兩種身分。他在日本時代,參加日本海軍特別志願役,成為台籍日本兵。戰後因具有海軍術科專長,被國民政府徵召進入海軍,以「台灣技術員兵」的身分前往上海、青島等地,從事戰後接收日本賠償軍艦的修復工作。
促轉會說,許昭榮雖然曾經身為台籍日本兵,但是並未實際參與二次世界大戰,反而在戰後的中國見證戰爭的殘酷,並目睹許多台籍同胞戰死在國共內戰的戰場上。
促轉會表示,1949 年,許昭榮隨撤退台灣的國民政府一同返台,1955 年被派往美國參與接收軍艦的工作。許昭榮在美期間,看到紐約時報報導台灣共和國臨時議會在東京成立的消息,並輾轉獲得一本日、英文對照的「台灣獨立運動第 10 年」的宣傳小冊。
許昭榮便將這小冊拿給同艦上的幾位台籍士兵傳閱,並夾帶回台,預計將書中內容翻譯為中文,以提供給更多台灣人閱讀。但是翻譯的工作尚未完成,事跡就已經敗露,許昭榮等 9 人因而被捕。許昭榮後被判處 10 年徒刑,同案其他 8 人遭判 5 至 7 年不等。
促轉會指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1998 年實施,補償基金會在許昭榮的申請補償審查意見書上說明:「傳閱書籍屬於言論思想層次範圍,無法認定其有意圖破壞國體之行為,同意予以補償」。
促轉會說,依據促轉條例規定,獲得補償的政治受難者,刑事有罪判決已視為撤銷,促轉會舉辦公告儀式的目的,就是要公告周知,回復這些受難者的社會名譽。許昭榮與同案其他 8 人,都在第二波公告撤銷名單中。
促轉會表示,許昭榮出獄後,開始輾轉海內外找尋台籍老兵的行蹤,為台籍老兵的權益奔走,並在高雄建立「台灣無名戰士紀念碑」、催生「旗津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2008 年許昭榮為抗議政府長期漠視台籍老兵權益,選擇在紀念碑前自焚,以提醒世人曾經有一群台灣人,為了不同的政權上戰場,卻無法獲得應有的權利與重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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