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鍾昀澤,授權芋傳媒刊載。
近日隨著選舉與公投將屆,通訊軟體與社交網站充斥著對保障同性二人婚姻權的婚姻平權(公投第 14 案)及性別平等教育(公投第 15 案)的各種誤導、惡意誣衊、偏頗的圖文資訊,諸如同婚通過台灣將成為愛滋島、政府推同婚是為圖利愛滋病藥商中裕新藥(已被衛生福利部聲明駁斥)、現行性別平等教育包含多 P、人獸交(教育部已作出澄清)、法國 20 萬人遊行要求廢同婚法(已被法國在台協會 Bureau Français de Taipei 聲明駁斥,同時比利時台北辦事處 Belgian Office Taipei 也作出類似澄清),而令人遺憾的是,這類謠言仍在不少宗教圈群組流竄。
五戒裡面哪條最重要?有的上座部佛教(俗稱南傳佛教)長老說是「不妄語」(說謊)。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有不少師長會說是不殺生,因為慈心不殺是佛教根本精神;有些漢傳師長說是不邪淫,因為宋代以降的道德觀認為「萬惡淫為首」;也有師長認為是不飲酒,因為酒後亂性可能導致五戒全破。
那麼為何會有長老認為不妄語最重要呢?因為上座部佛教聖典——巴利(Pali)《本生經》(Jataka)記載,在過去蓮花上佛(Padumuttara)的時代,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行菩薩道時(根據上座部傳統,曾經獲得授記者才堪稱菩薩),曾是一位有神通的隱士仙人哈利達哲(Harittaca),他接受瓦拉納西國王的供養,但卻在國王外出時,被煩惱欲望征服而與王后犯下邪淫罪。當國王向他問起這件醜聞時,他坦承不諱,絕不妄語(即使他大可利用國王對他的信仰而說謊,國王也會相信他的謊言),他想:「那些捨棄真實語的人不能成為圓滿正覺的佛陀。希求佛道的我不管後果怎樣,也必須說實話。」上座部長老們在論典如《教海覺舟》(Shasanavataraṇaya)評論道,即使是菩薩,偶爾也會做出如殺生、偷盜、邪淫等不善行,但被授記後是絕不會說虛妄語的。菩薩無論如何都不會妄語,這是菩薩的特質。這種五戒中以不妄語戒為重的說法,在上座部國家並不陌生,甚至美國人類學家 Melford E. Spiro 在其大作《佛教與社會:一個大傳統並其在緬甸的變遷》也提到這一觀點。
因此,我真的希望佛教徒們,不論您對這次同婚議題立場為何,真的不要再轉貼不正確或根本有意捏造的圖文,也不要人云亦云,不要妄語說謊。
尤其藏傳佛教徒,不知道您是否曾經走在街上,被反藏傳佛教的正覺同修會誣衊性的傳單或不堪入目的看板打擾過,請將心比心,想想 LGBT 同志族群的朋友與孩子長期下來已經承受了多少汙名化與歧視言論,而其中未出櫃的朋友只能在群組中口不能言,默默忍受。
有些佛教徒說反同是因為同性性行為是邪淫,他們種種反同言論與作為,是為了避免同性戀者造下惡業受苦報。且不論是否同性性行為是否就是在家五戒中的邪淫,這在各傳承派別間有極大分歧的爭議,無有定論。
然而,根據上座部《達喇補達經》,佛說從事演員、舞者與歌手的果報是地獄道與畜生道,怎麼不見他們大張旗鼓的反對演藝事業呢? 據大乘《大方廣華嚴十惡品經》,佛說:「食肉者墮阿鼻地獄」,以及《楞嚴經》、《楞伽經》皆提到食肉者會投生到惡道,怎麼不見他們推動反對一切肉食的公投呢?其實說透了,就是居於自以為是的道德高位,看 LGBT 同志族群在社會上屬弱勢少數,柿子挑軟的喫罷了,不用把自己的行為提升到對眾生的悲心,對戒律的維護心。
更精準的說,同性性行為是否是邪淫,與是否同意同婚,本質上就是不同的兩件事,好比尊者達賴喇嘛依舊堅持肛交是邪淫,但他同時也支持同性婚姻。戒律的判定並不直接與法律上權益保障掛鉤,許多異性戀者也會邪淫,是否一男一女的異性婚姻也應不受民法保障,全面取消?更何況走入婚姻者就一定會有實際的性行為嗎?而且同性戀者的性實踐,也絕非僅是反同者貧乏想像力中的肛交、口交。
如果真的希望 LGBT 性少數族群部分成員,遠離多重性伴侶、不穩定的親密關係或所謂荒淫,希望減輕愛滋病傳播,其實更應該支持同性婚姻通過,因為婚姻的本質就是互負忠誠義務,是封閉性而非開放的親密關係或性關係,大大降低了愛滋病傳播途徑,因此當有人願意走入婚姻,停止情場追馳,欲海沉浮,兩人共伴一生,我們不是應該支持嗎?
希望大家能夠深思熟慮後,在公投投票時做出理性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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