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表示,自升格後 8 年內都更案完工 29 件,是過去包括蘇貞昌台北縣長任內 13 年完工數的 3 倍;蘇辦反駁以兩個不同住宅發展背景時期的案件數比較,朱市府是刻意誤導。
市府指出,位於捷運板橋江子翠站附近的危老都更第 2 案今天開工動土。新北市自升格後 8 年不到,受理都更案 236 件,完成程序 62 件,完工 29 件;包括蘇貞昌 8 年縣長任內,從 1998 至 2010 年的台北縣時期,13 年內都更案共受理 62 件,完成程序 25 件,完工 10 件。
市府表示,新北市改制後都更完工數,就是過去 13 年台北縣時期的3倍,蘇貞昌近來在都更議題上,用盡話術誤導民眾,一昧否定市府推動都更的努力,實為選舉語言,與事實完全不符。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競選辦公室發言人黃韋鈞說,對於新北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發展有概念的人,都會知道台北縣的住宅數量在 1976 到 1991 年大量完工,蘇貞昌擔任縣長時老屋數量遠遠少於目前。
他表示,以 2000 年全國住宅普查統計,當時台北縣超過 30 年屋齡的住宅為 9 萬 2 千餘戶,與現在新北市的老屋數量 67 萬戶差距甚大。所以用兩個不同住宅發展背景時期的申請更新案件數來比較,朱市府是刻意誤導。
黃韋鈞指出,政府規範都市更新的第一部專法「都市更新條例」於 1998 年底立法通過公布實施,專法配套的行政法令是 1999 年的年中才陸續公布,至此,民間要參與都更才有專法可以依循申請。
黃韋鈞強調,朱市府的發言時空背景錯亂,政策知識不足,既然喜歡比較,就請以都更的申請、核定與完工占當時的老屋數量比例,才是合理比較,若是這 3 項來比較,蘇貞昌時代都比朱立倫更有效率。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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