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於 5 日登場,歷經近 2 週評比台灣近百個公、私部門後,今天(16 日)上午舉行閉幕式並公布初評結果,下午則由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舉行記者會,說明初評成績以及評鑑過程。台灣此次也以被列入「一般追蹤名單」為目標,但最終結果還得等到明年 1 月 APG 才會正式對外公布。
近幾年國際執行防制洗錢和打擊資恐積極,此次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也被台灣政府視為是一場必須要獲得最佳評等的硬仗。行政院也特別在去年成立洗錢防制辦公室,帶領台灣公私部門全力衝刺。根據金管會的統計,金融業在過去這 1 至 2 年投入洗錢防制的人力、資源,就比以往提高數倍。
此次 APG 評鑑,抽考了央行、金管會等 30 多個公務門,私部門則包括金融機構、會計師、律師、不動產經紀業、以及非營利組織 50 多個。央行主管表示,此次在評鑑過程中,有些評鑑員會認為,央行管理的外幣收兌處,應該就像國外一樣,可以做雙向對換,也可以做小額的匯出入款,但事實上,台灣的外幣收兌處是不能做小額的匯出入款,且換匯時是以 1 萬美元、2 萬人民幣為上限,因此和銀行唯一的不同之處,就是不會對最終受益人和和客戶追蹤。因為如果真的要洗錢,以在外幣收兌處兌換的金額來看,真的得「洗」得非常久。
不過,由於評鑑員相當有興趣,央行也一一提出數據和報告解釋,且看來最終結果,評鑑員也相當滿意,並沒有「追加場次」。央行行務委員賀培真說:『(原音)客人必須持證照,親自在收兌處的工作人員面前,在櫃檯辦理,然後又是使用現鈔臨櫃,因此我們就沒有要求他們要去查背後的受益人,因為不符合,加上一次交易完畢後,事情就結束了,沒有開戶,也沒有存款,因此也沒有做追蹤調查的部分,再加上我們兌換金額的限制是1萬美元,亞太洗錢防制組織的標準是1萬美元以下可以做一些減免,我們也符合這個要求。』
台灣的外幣收兌處,多集中於百貨公司,觀光飯店、藝品店和免稅商店。根據央行的統計,台灣外幣收兌處處理的外匯資金,占整體比重只有約 0.7%,其中又以台北 101 的交易量最大,占了 1 成。央行也強調,101 對於相關法遵非常配合,且相關 SOP 程序也都「照表抄課」。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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