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天表示,無論人民公投提案的理由書,或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的意見書皆應公告周知,並且刊印在公投公報上。這是為促進公投案透過理性辯證,增進溝通與瞭解。
中央選舉委員會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在公投提案審查階段,若提案領銜人主動表示要修改提案主文或理由,中選會皆樂觀其成,並積極協助。基於相同道理,若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意見書後,經傾聽社會各界意見,要修改其意見書,中選會將依其請求,並發布公告讓修正意見書廣為民眾周知,以落實公投審議民主的立法意旨。
因此,中選會表示,公投案的刊登理由書、意見書,以及公投電視意見發表會的功能相同,都是要促進公民投票案透過理性辯證,增進溝通與瞭解,使民眾能在充分獲得資訊情形下,審慎對於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並進行投票,以真正落實主權在民原則。
中選會強調,公投民主的價值在於讓政府傾聽社會不同聲音,一旦發現公投提案可採,修正政府意見,甚至採納為政府的政策或法律。若政府仍認為現有政策或法律較為可採,則應努力說服民眾支持。至於何種意見可採,應由全體人民做最後仲裁。中選會為獨立機關,在法令許可範圍內,應盡一切可能,促進人民與政府對公投提案的溝通。
依公投法第 17 條,中選會已於 10 月 24 日發布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7 至 16 案投票日期、編號、主文、理由書以及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的意見書等事項。10 月 29 日行政院檢送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9 至 15 案政府機關修正意見書,因過去全國性公投案第 6 案,中選會曾有發布修正公告的前例,且這次公投公報至 11 月 2 日尚未付印,因此中選會於 11 月 2 日援例公告前開修正意見書,程序一切公開透明,民眾可參酌提案領銜人之理由書或相關政府機關意見書,作為投票選擇的參考。
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中選會在 10 月 24 日公告反核食公投第 9 案事項,但 11 月 2 日再度重新公告,並且將行政院意見書放入公告事項,此舉令「反日本核食進口」公投案領銜人郝龍斌相當憤怒,質疑中選會違法亂紀,要求中選會重新印製公告,國民黨團也將向法院提出假處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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