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查賄小組從樁腳疑似買票追源頭,今天宣布查獲元長鄉一名鄉民代表參選人涉嫌行賄,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查扣賄款新台幣 15 萬元,全案擴大偵辦中。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表示,檢察官指揮警調人員,偵辦元長鄉民代表陳姓參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拘提到案,並傳喚疑似收賄選民 20 多人,陳嫌以行賄罪嫌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部分選民到案後坦承收賄,自動繳回所得共 15 萬元,訊後請回。
虎尾警分局指出,雲林檢方接獲行賄情資指揮警調偵辦,10 月 29 日帶回疑似收賄的蘇姓嫌疑人,10 月 31 日帶回涉嫌行賄湯姓嫌疑人,2 人羈押中,查賄小組循線追查,搜索並拘提陳姓鄉民代表參選人及疑似收賄選民 20 多人,其中 20 人坦承收賄,並繳回收受賄款。
黃怡華表示,陳姓鄉代參選人矢口否認行賄,檢方以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准,全案擴大偵辦中。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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