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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洲豬瘟 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擬最高罰30萬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修正草案,為防堵非洲豬瘟入侵,擬將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罰則,從最高罰新台幣 1.5 萬元大幅提高到 30 萬元,盼達到嚇阻效果。

中國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蔓延,4 日又新增重慶市發生的疫情,目前已擴及 14 省/市/區,達 58 案例。

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從 9 月起,就針對違規從中國攜帶未煮熟豬肉產品的旅客開罰最高罰鍰 1 萬 5000 元,從 9 月 1 日至 10 月 17 日,總計罰了 26 件;10 月 18 日起,防檢局又針對違規自非洲豬瘟或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者開罰 1 萬 5000 元,至 11 月 4 日總計查獲 122 件,分別來自中國、越南、菲律賓等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吉仲告訴中央社記者,雖然防檢局持續開罰,但是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件數還是沒有減少,所以研擬修正「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第 45 條之 1,把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最高罰則提高到 30 萬元,希望達到嚇阻效果。

陳吉仲呼籲,旅客入境時切勿攜帶生鮮或未煮熟的加工豬肉產品,包括香腸、火腿等都不可攜帶入境,以免造成疫情擴散又要挨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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