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日選舉將屆,勞動部今天說,除原本就規範的選舉投票日,8 日將公告指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具投票權勞工可依法放假一天。如果當天上班加班費怎麼算,4 種情況一次看懂。
勞動部舉行例行業務說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會中表示,將在 8 日公告公投日為應放假日,具投票權勞工可依法放假一天。
不過,黃維琛說,依法勞工加班後,可依勞工意願選加班費或補休,補休比例由勞資協商,補休期限則是原則上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但最終期限為勞工特休期限。
至於 24 日當天不論是有地方選舉投票權或公投投票權的勞工如果出勤,加班費如何計算,黃維琛舉了 4 種狀況。
第一種:當天是正常工作日,利用 2 小時投票,上班 6 小時;黃維琛說,當天 2 小時投票時間工資應照給,其餘 6 小時為加倍工資。
第二種:當天是正常工作日,利用 2 小時投票,上班 8 小時;黃維琛表示,當天 2 小時投票時間工資照給,上班 8 小時中的 6 小時為加倍工資,另 2 小時回到勞動基準法規定的 1 又 1/3。
第三種:當天是休息日,上班 9 小時;黃維琛說,9 小時加班費按勞基法規定,前 2 小時 1 又 1/3,第 3 小時到第 8 小時為 1 又 2/3,第 9 小時起 2 又 2/3。
第四種:勞工是跨日班,如果投票前一晚 11 時上到投票日當天上午 7 時;黃維琛表示,投票日當天零時起就須給加倍工資,雇主須給 7 小時加倍工資。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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