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以危及美國國安為由,將中國福建晉華集成電路公司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聯電與晉華的合作案出現變化,聯電今天表示,將暫停為晉華開發技術。
美國商務部指出,晉華幾乎擁有量產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的完整能力,這可能是拜美國技術所賜;晉華新記憶體晶片生產力對美軍系統重要零件供應商的長遠經濟生存能力構成重大風險。
根據聲明,美國企業必須持有特定許可證,才能向晉華出口零件、軟體和技術產品,美國商務部希望透過出口禁令,限制晉華威脅美軍系統重要零件供應商的能力。
晉華於 2016 年委託台灣晶圓代工廠聯電,開發 DRAM 相關製程技術,聯電 30 日表示,與晉華的合作計畫不受影響,將持續依合約開發技術。
聯電今天指出,目前已接獲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轉發的國貿局函令,決定暫停為晉華開發技術,直到禁令解除後,才會恢復為晉華開發技術。
晉華是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與晉江能源投資集團等共同出資設立,計投資 56.5 億美元,在晉江建設 12 吋 DRAM 廠生產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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