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力推動離岸風電發展,考量台灣特殊地理條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年修訂公布風力機國家標準,日前再新增耐震設計相關要求,以平均震度 6 級作為耐震標準。
台灣雖是全球第 3 大風場,但具有多颱風及地震的氣候環境特性,是有別其他國家設計風機時必須克服的難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年初參考日本向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提出的抗颱條件,並根據設置於台中港電力專區測風塔量測數據,修訂公布 CNS15176-1「風力機-第 1 部:設計要求」,新增風力機抗颱等級。
官員表示,台灣採用 Class T 風力機等級,必須能承受 10 分鐘平均風速達 57m/s,相當於 17 級風的強烈颱風。
標檢局今年也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合作,10 月 30 日再次修訂相關規範,新增耐震設計相關要求。標檢局採用與內政部對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相同標準,以 475 年回歸期計算,得出平均震度 6 級為耐震要求,強化風機耐震能力。
此外,為避免地震時發生土壤液化導致風機倒塌,國家標準也規定風場必須進行地質調查與地盤反應分析。
標檢局表示,目前與國內法人正合作訓練專案驗證能力,目標在 2021 年後強制風場進行專案驗證,包括場址評估、施工、運行、維修、除役等 5 大面向。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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