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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工會盼修法 必載頻道應不分等級

圖片來源:Pixabay(Http://Pixabay.Com/)

中華電信工會今天於立法院前拉起「還我 MOD 收視戶權益」布條,工會表示,NCC 不保護 IPTV、OTT、直播衛星等平台的媒體近用權,訴求必載頻道應不分等級,盼修法讓 IPTV 業者客戶享有媒體近用權。

中華電信工會今天在立法院前拉布條抗議,要求政府正視「人民媒體的近用權」,質疑 NCC 站在有線電視系統一方保障客戶權益,卻不保護 IPTV、OTT、直播衛星等其他平台的人民媒體近用權。

中華電信工會指出,「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33 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電臺的節目及廣告,不得變更其形式、內容及頻道,並應列為基本頻道。根據條文,有線電視業者的義務是免費播出,有線電視業者享有的權利是第一,不用付出授權金、第二,享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可以未經取得節目財產權仍得播出。

但中華電信工會表示,IPTV、OTT、直播衛星等其他平台都未能讓收視觀眾享有此法令保障的媒體近用權,以 NCC 對中華電信營業規章的要求為例:「為維護用戶近用頻道之權益,本公司應協助未加密或鎖碼之無線電視頻道及無廣告亦不收取授權之非商業頻道利用 MOD 平臺提供收視服務,且不得向用戶另行收費。」

換言之,中華電工會抗議,NCC 規定中華電信近用頻道,「應」協助就是必載,「不」得向用戶收費。形成無線電視台要上架,價格由「無線電視頻道」決定,不是中華電信決定,即使中華電信願意付錢購置這些「國民頻道」,但現有的規定根本就掐著中華電信的咽喉,讓中華電信喪失商業談判空間,只要中華電信不答應「無線電視頻道」開出的價碼,就會導致違反營業規章,迫使業者任人宰割。

進一步來說,中華電工會更指出,IPTV 業者依規定給付費用協助上架,卻仍遭無線電視台,以著作權理由將熱門節目蓋台。以 H 視播放世界棒球經典賽,C 視播放軍師聯盟,及 M 視播放美國 NBA 為例,IPTV 業者都遭到蓋台,影響民眾收看國民頻道收視權。

因此中華電信工會要求,應透過修法方式,在「電信管理法草案」增訂:「電信事業經營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準用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33 條之規定。」讓 IPTV 業者客戶公平享有媒體近用權。

中華電信表示,盼透過修法方式保障 IPTV 客戶媒體近用權,也保障員工工作權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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