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拋出 5G 時代電信業者「共用一條高速公路」的議題,電信業普遍支持 5G 網路基地台共頻、共網、共建,除了節能減碳,頻譜不宜過度分散、台灣地小,不宜蓋過多 5G 基地台。
第五代行動通訊(5G)釋照在即,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昨日在「5G 應用與產業創新策略會議(SRB)」上表示,政府期盼改進基地台設置及整合制度,讓台灣 5G 產業獲得有利發展環境。
政務委員吳政忠更拋出議題,提出 5G 時代電信業者「共用一條高速公路」就好,不見得每家業者都要自建基地台的概念。
對此,多家電信業者今天表態支持,不具名的高層表示,政府有聽進業者的心聲,支持在未來的 5G 時代,政府可以鬆綁法規給與業者經營彈性,以多家業者共頻、共網、共建的方式投入 5G 網路建置。
電信業者主張「共頻、共網、共建」有節能減碳、頻譜資源有限,不宜過度分散、不宜在地小人稠的台灣本島,建置過多 5G 基地台等三大原因。
業者說明,第一,5G 的網路設備為 4G 的 2 倍以上耗電量,且 4G、5G 網路會並存一段很長時間。在政府積極倡議節能減碳的同時,整體電信產業共頻共網共建的方式建置 5G 網路,可有效達成目標。
第二,頻譜資源有限、不宜過度分散,政府首波頻譜釋出 3.5GHz,預計可發放 270MHz,然而 5G 每家可使用的最適頻寬為 100MHz,如各家取得 40 至 60MHz 5G 頻寬,無法發揮 5G 高速效能的特性。
第三,不宜在地小人稠的台灣本島,建置過多 5G 基地台,5G 設備因穿透力較低,布建密度高,至少是現在 4G 基地台數量的 3 至 4 倍。如各家都重覆布建,數量更是可觀,且新增的 5G 設備,現有基站多無空間可收容。而在地狹人稠的台灣,要多建基地台對業者來說並非易事,同時對民眾而言,過多的基地台建置也恐引起更多抗爭和民怨。
電信業者重申,配合國家整體產業發展,面對未來 5G 的建置及應用,建議應集中資源,儘速修改電信管理法及法令,使業者得朝「頻譜共享,網路共建」方向儘速規劃 5G 基礎建設,帶動國內各項創新應用產業發展。
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先前曾數度公開呼籲希望 5G 走向基地台網路共建,可把資金和資源提供多元應用,亞太電信今天補充表示,支持政府 5G 戰略性發展策略規劃,全力推動電信業者網路共享共用,目前5家電信業者網路使用的電力,占全國電力使用量相當比例,未來透過資源整合,可大幅降低電力使用量。
但是,業者也進一步說,要先釐清概念,如果政府的建議是在 5 條高速公路(5 家電信業者自建的網路)外,再開一條 5G 公路為企業服務例如智慧車、智慧工廠,就存在頻譜近用不公平的問題,業界也擔心,若共用一條高速公路,「誰來出資、誰來管理」。
電信協會副秘書長劉莉秋今天受訪表示,頻譜政策原則包括「頻譜近用公平性」與「相同服務相同管制」,若有業者免費拿頻譜,就產生頻譜近用的不公平,且會掠奪既有業者的企業客戶,形同缺乏競爭,更遑論會幫助創新。
業界觀察,5G 相關政策目前應是沒有定論,認為政府的關鍵是 5G 的基礎建設投入是 4G 的數倍,鼓勵業者應該把投資重點放在創新應用,而不是把所有資源都放在蓋高速公路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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