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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閘蟹戴奧辛超標如何偷賣 食藥署釋疑

圖片來源:wiki 作者:Christian Fischer

不肖業者從中國進口大閘蟹,明明驗出戴奧辛超標卻違規偷賣,有人好奇檢驗既未過,如何進到台灣、甚至偷賣。食藥署解釋是具結先行放行政策,強調擬加強不定期稽查、增設保存設備。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鄭維智今天受訪時表示,由於生鮮食品需要冷凍、冷藏設備才能保存,食藥署不可能有這麼大的倉儲,可以替業者保存所有的東西。

鄭維智強調,食品保存設備、管理人力都要花錢,不可能花全國納稅人的錢,幫業者要的食品保鮮,因此凡是生鮮水產、蔬菜、水果、易腐敗、不易取樣或檢驗時間較長的食物,都會採取「具結先行放行」,讓業者的產品先進入台灣,移置指定倉庫冷藏保存,成本也由業者自行負擔。

因此,每當業者要進口生鮮食品時,必須先報備要存放的位置,進入台灣後會由地方衛生單位派員到存放處檢查,確認產品都已經在約定好的倉儲存放,直到相關檢驗合格以後,食藥署的邊境查驗單位才會發給輸入許可通知書,業者才可以開始販售。

以這次的大閘蟹為例,其中一間業者通報將進口的大閘蟹存放到宜蘭縣的「蕭清桂養殖場」,當時衛生局人員也曾到現場檢查過,但邊境查驗結果還未出爐、食藥署也沒發給許可通知書,不肖業者卻已擅自偷賣大閘蟹。

鄭維智說,有了這次經驗,將進一步研議是否加強稽查密度,即便已經確認產品送至指定倉儲,仍要不定期稽查,另外也將檢討是否增設冷藏冷凍設備,避免偷賣事件重演。

鄭維智也強調,此案下週一將開罰,而且「一定會重罰」,他並重申,違規偷賣業者,將以市售價格開罰 1 至 20 倍;販售有危害人體健康疑慮的食品,也將依法開罰新台幣 6 萬至 2 億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

此外,將可依嚴重程度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8000 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800 萬元以下罰金。

喬艾舶企業及侑豐企業等 2 家公司,日前從中國進口 3 批、約 1.5 萬公斤的大閘蟹,因戴奧辛超標遭邊境攔截,但業者卻違規偷賣,分別銷往宜蘭縣「蕭清桂養殖場」,以及新北市「奕大海產有限公司」,目前所知已有超過 8300 公斤流入市面,流向仍在清查當中,剩餘的已全數封存。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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