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關注台電核能發電廠以焚燒方式處理低階核廢料的情形,已申請自動調查;台電傍晚回應,美國、日本、加拿大也採行同樣措施,為國際成熟技術,但將配合調查。
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今天申請調查低階核廢料焚燒處理,擔心可能衍生潛在輻射,有公共安全疑慮。
台電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核電廠皆依台灣放射性物料管理法,對可燃性低放射性廢棄物使用焚化爐進行焚化減容,以減少放射性廢棄物產生量及體積,這也是國際普遍採行措施,美國、日本、加拿大都使用這項成熟技術。
台電說明,核電廠焚化爐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氣都經過高效率過濾器處理,可以濾除 99.97% 以上的廢氣微粒粉塵,且有效過濾放射性物質;運轉期間,原能會也定期派人現場檢查,並對煙囪廢氣排放紀錄及煙道排氣口進行污染查證,歷年廢氣排放查證結果均符合法令安全標準(年輻射劑量 0.25 毫西弗),且遠低於一般人每年1毫西弗劑量限值。
台電指出,核電廠均設置即時環境輻射監測、確保國家核能安全,監測結果也都會公開在原能會網站,而且歷年的環境輻射監測結果都在正常背景範圍,未影響廠外環境,外界可以放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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