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外界質疑「名模條款」圖利富人,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重申,修法是為了符合大法官釋憲文意旨,並非由財政部主動提案,且已限縮薪資費用核實減除項目,將稅損減至最低。
為符合大法官 745 號釋憲文意旨,財政部推動俗稱「名模條款」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修法,除現有新台幣 20 萬元定額扣除外,另增列薪資費用核實減除選項,初步規劃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以及進修訓練費用可核實減除。
然而,多名國民黨籍立委表示,名模條款受惠對象多為名模、醫師、律師、會計師等特殊職業及高薪族群,原本已有共識的長照扣除額卻暫緩修法,批財政部毀諾。
蘇建榮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再度強調,增列長照扣除額是外界較有共識的部分,財政部會「優先考量」,但不是在本次稅改就一定會列入。至於名模條款修法,則為了符合大法官釋憲文意旨,財政部並未主動提出修法,為了減少外界對財政部減稅「嘉惠富人」的質疑,財政部也限縮薪資費用核實減除項目,讓稅損減至最低。
然而,針對哪種治裝、工具或進修的費用可以減除,蘇建榮坦言不易認定,但強調母法(所得稅法)修正後,會進一步擬定子法規,將可以列報減除的費用支出,儘可能制訂清楚,且一定會有限額。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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