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等 3 人組成詐騙集團,在拍賣網站訂購手機以到店付款交易,並要求賣家提供寄件人相關資料,歹徒再到超商假冒賣家調包商品變賣,檢方今天依詐欺罪嫌將李男等 3 人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26 歲李男、44 歲彭男與 42 歲蘇女組成詐騙集團,2017 年 2 月間,3 人在拍賣網站註冊帳號,在網站找尋賣家準備下手行騙。
2017 年 2 月 5 日,彭男與蘇女佯稱買家,向黃姓賣家訂購一支價值新台幣 2 萬 2000 元的 iPhone7 手機,並指定以便利商店的店到店、貨到付款方式寄送到宜蘭縣羅東鎮中正路一家超商。
詐騙集團並要求賣家,必須在寄出包裹後,傳送寄件人姓名及電話給買家,賣家當天晚間到台中市北區一中街一家超商將商品寄出後,立即將相關資訊傳給買家。
詐騙集團收到訊息後,利用拍賣網站取得貨物代碼及寄運超商門市地點後,立即到黃男寄貨的超商,將另一個裝有馬戲團特技團票券、手機保固說明書等物品的假包裹,向店員佯稱寄錯物品要更換。
店員見假包裹上的寄件人姓名與電話無誤,將原先賣家的貨物替換,因此讓詐騙集團取得貨物,3 人將得手的手機變賣後均分款項。
直到黃姓賣家因貨物寄出後無人領取,而被超商退回原門市通知取回後,黃男才發現商品遭調包而向警方報案,台中市警察局第二警分局獲報調閱監視器,循線逮捕李男等 3 人,訊問後依詐欺罪嫌送辦。
檢方另查出,詐騙集團以同樣手法詐得數位相機、百貨公司禮券、溫泉會館住宿券等商品,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雙方證詞、超商監視器與網拍交易紀錄等罪證,今天依詐欺罪嫌將李男等3人起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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