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涉嫌貪汙,上週被法院判處 15 年徒刑,他的委任律師今天表示,李明博將提出上訴。
李明博被判收賄和侵吞公款等罪名成立,成為最近一位淪為階下囚的南韓卸任元首。
曾任現代建設公司執行長、保守派的李明博另外也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罰鍰 130 億韓元(約新台幣 3.5 億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定,76 歲的李明博是他胞兄李相得名下的汽車零件製造商 DAS 實際掌控人,並創建約 240 億韓元行賄基金。
他也因收受三星電子將近 60 億韓元,以其總統權力特赦因逃稅被關押在牢的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被判有罪。
李明博的律師姜勳(Kang Hoon,音譯)今天告訴韓聯社:「李明博決定對一審判決上訴。」
李明博一直堅稱 DAS 是胞兄所有的公司,自己對三星代付訴訟費也不知情。他說,被指控受賄讓他震驚,深感憤怒,甚至悲哀。
因檢方也提起抗訴,產權歸屬和權錢交易的爭議將由首爾高等法院定奪。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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