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新法規定,海關人員可要求通關的民眾與遊客提供手機或手提電腦的密碼,這項新規定引起紐國公民權利監督團體高度關切。
紐西蘭本週開始實施所謂的「數位裸身搜查」規定,民眾與遊客如未配合海關搜查,可以處 5000 紐幣(約新台幣 10 萬元)罰鍰,同時沒收或銷毀相關設備。
紐西蘭公民自由委員會(New Zealand Council for Civil Liberties)形容這項權力「太超過」且不適當。
自由委員會主席比格爾(Thomas Beagle)表示,讓海關官員可以進入任何人的手機看資訊,包括醫療紀錄、電郵和信件,這是嚴重侵犯隱私。
他指出:「我們讓海關人員看整個數位資料,因此他們才可能阻止有人進口盜版電影或逃漏關稅等。」
比格爾說,但海關官員必須有「合理的理由」懷疑有犯罪可能性。
紐西蘭海關則表示,在很多國家海關官員可以要求進入電子設備,但紐西蘭這項新法規,相信是第一次特別立法要求提供密碼。
紐國海關發言人布朗(Terry Brown)表示,這項改變作法必須先釐清官員的權力,如果他們懷疑已有犯罪可能時,才可行使這項權力。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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