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郭榮宗質疑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要求違紀參選台東縣長的鄺麗貞「競而不選」,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7 條第一項規定,因此今天到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下午主持在基隆舉行的國民黨行動中常會,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他沒有違反選罷法,他只是舉一個例子,如果鄺麗貞比照過去也曾有過的例子,雖然登記競選,但不去做競選活動,「那很自然的,這有什麼違反選罷法規定?」
郭榮宗表示,4 年前他因鼓勵他人參選而被判刑,如今吳敦義卻公然「搓圓仔湯」要人退選,當然違反選罷法。
郭榮宗質疑,吳敦義用什麼條件說服讓鄺麗貞退選,眾說紛紜,其中必定有背後的條件交換,結果就是要鄺麗貞競而不選,這不就是剛好符合選罷法第 97 條第一項「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的構成要件嗎?希望檢調單位可以查明。
郭榮宗指出,這次出來告發吳敦義,除了以他的案例凸顯自己所受的冤枉,更重要的是要向國民黨喊話,選舉期間任何政黨、任何候選人都要受到選罷法的規範,也請吳敦義出來說明清楚,並向社會道歉。
媒體詢問,郭榮宗質疑吳敦義涉期約賄選?吳敦義反駁,「哪裡叫做期約賄選?我有答應她(指鄺麗貞)幹嘛嗎?沒有這個事,他(指郭榮宗)亂扯,你們不要跟著隨意亂扯」。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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