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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3波大清查 違規露營場達36%

圖片來源:中央社

交通部觀光局今天公布各地方政府盤查轄區內露營場最新資訊,總計今年初至今共 3 波大清查,違規的露營場達 36.15%,主要都是位在農牧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

觀光局在 1 月 16 日及 3 月 31 日,在「露營專區」平台已公布 2 波營場資訊,今天公布第 3 波。

觀光局說,扣除前 2 波公布符合及違反相關法令規定重複部分,第 3 波露營場資訊共 1423 筆,其中合法 38 筆、違規 555 筆、待清查計 656 筆、營業狀態待確認 58 筆、無營業 116 筆。

觀光局統計,目前「露營專區」共公布 1989 筆露營場資料,合法 181 筆、占 9.10%,違規 719 筆、占 36.15%,無營業 121 筆、占 6.08%,待清查或待確認 968 筆、占 48.67%。

觀光局說,1989 筆露營場資料中,以苗栗縣、南投縣轄區內露營場最多,但大部分為營業中待清查狀態。

觀光局技術組科長莊慧文受訪說,新竹縣提報很多露營場位處農牧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其實其他縣市待清查的露營場,有很多也是同樣情形,目前「露營專區」公布 1989 筆露營場土地資料中,扣除 300 筆土地待確認土地性質外,農牧用地占了1135筆。

根據觀光局的新聞稿,為有利地方政府輔導轄區內露營業者合法經營,涉及現行農牧用地的使用管制是否有條件修正適度容許設置露營設施部分,行政院已請農業委員會檢討現行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針對露營場地的相關規定,另請內政部就農牧用地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容許使用項目再檢討。

莊慧文說,首波清查公部門下的露營場都合法,第 2 波清查國家公園及休閒農場內的露營場,有部分不符規定,5 月 9 日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明訂露營場管理機關為各地方政府,6 月 25 日函請各地方政府盤查轄區內露營場資訊,今天公布第 3 波,未來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持續盤點,並定期更新在「露營專區」網站。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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