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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 10月1日開徵

圖片來源:中央社

賦稅署今天表示,2018 年度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 10 月 1 日開徵,包含遊覽車、租賃小客車等營業用車輛都須繳納,若逾期繳納,每逾期 2 天加徵 1% 滯納金,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 9 月中旬陸續寄送,繳納期間為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除了計程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外,包含遊覽車、租賃小客車、營業用車輛都須繳納牌照稅,若逾期繳納,每逾期 2 天加徵 1% 滯納金,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根據統計,今年下期全國營業用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數共 24 萬 6455 輛,年增 4039 輛或 1.67%,開徵稅額為新台幣 11 億 698 萬元,年減 1031 萬元或 0.92%,呈現車輛數增加、稅額卻減少的情況。

對此,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表示,由於造車技術進步,不少新車採渦輪增壓技術,小排氣量可以創造大馬力。當老舊大排氣量車輛汰換後,營業人採購新車時,多選用小排氣量車款以省稅,導致開徵車輛數雖增加,稅額卻減少。

而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賦稅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已辦妥約定轉帳者,其餘民眾可拿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即期票據繳納,也可使用信用卡,或 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帳戶等方式轉帳繳稅。

林延文說,民眾繳稅的手續費,除信用卡依各銀行規定外,其餘繳款方式,手續費皆由稅捐稽徵機關負擔。另外,為擴大便民服務,民眾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 APP,掃描繳款書的 QR-Code 行動條碼進行「掃碼支付」,輕鬆完成線上繳稅。

此外,納稅義務人亦可至四大超商的 Kiosk 機台,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統編及車牌號碼,列印繳納單至櫃檯繳納,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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