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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病患枉死 金門後送醫療機或儀器應改善

圖片來源:中央社

金門縣議員陳滄江今天建議縣政府改換大型飛機,以容納體積龐大的醫療儀器或是醫院換購較小型但功能相同的儀器,避免醫療機無法搭載儀器後送,導致病人枉死的憾事再發生。

陳滄江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呂姓病患家屬陳情指 21 日上午 11 時許,69 歲呂姓病患被送到金門醫院急診,診斷為心肌梗塞;下午 2 時許動心導管手術,醫師認為患者病情嚴重,有緊急後送必要,徵詢家屬同意,決定後送台北榮民總醫院。

但因醫療專機無法搭載體積龐大的「主動脈內氣球幫浦」儀器,病患只能改為等待從台灣飛來的空勤總隊直升機支援,前後延誤 5 個多小時;最後病患在金門機場停機坪休克,搶救無效。

陳滄江說,呂姓病患枉死在接手後送勤務從台北飛來的空勤總隊直升機前,令人情何以堪。他邀集縣衛生局、金門醫院和飛特立專機團隊溝通,建議立即朝改換大型飛機,以容納體積龐大的「主動脈內氣球幫浦」儀器,或是換購較小型但功能相同的儀器兩個方向改進,解決儀器無法上機,救命時刻派不上用場的問題。

飛特立常駐金門噴射醫療專機 8 月 6 日才啟動。飛特立運務組長羅文光指飛特立近期兩度實際與醫院召開研討會議,更由醫院協助,陸續將裝備借出運往飛機上,實際評估確認上機作業可行性;但其中主動脈內氣球幫浦醫療裝備體積過大,無法提供相關醫療作業。他說,模擬演練時就發現這個問題,已通報縣衛生局。

陳滄江指出,縣府每年花費新台幣 1 億 2000 多萬元與飛特立簽約 4 年,卻無法發揮緊急救人的作用,令人質疑簽約功能與目標,「難道金門人的命不值錢?」

金門醫院副院長董文雅表示,類似搭載大型醫療儀器的後送個案每年平均有 1 到 3 例,對這次事件衍生的執行問題,將與相關單位檢討改進。

飛特立醫療專機駐地案為期 4 年,契約價金 4 億 9800 餘萬元。其中,緊急醫療後送時數為 1040 小時約 315 趟次、病危安寧返鄉時數 400 小時約 121 趟次。金門縣衛生局表示,將後續檢討此案,期盼憾事不再發生。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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