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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訊風波難保不重演 收視戶淪為籌碼

圖片來源:中央社

今年 5 月,TBC 斷訊民視的風波殃及 75 萬收視戶,收視戶依法只能獲得極少的賠償金,主管機關也難保斷訊風波不會重演,系統台、頻道商兩大勢力談判大戰中,收視戶恐只能淪為籌碼。

台灣寬頻通訊 (TBC) 與民視新聞台因授權費用未達成協議,TBC 也未獲得民視新聞台的臨時授權,導致桃、竹、苗、台中等地的 TBC 有線電視收視戶無法收看民視,約 75 萬 TBC 所屬系統訂戶從 5 月 4 日起至 14 日被「無預警」斷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公布今年第 2 季有線電視申訴案件數量,總計有 400 件,申訴案件數中,TBC 有 80 件,占 20%,若以申訴案件數占收視戶數的比例來看,TBC 名列首位。NCC 副主委翁柏宗進一步表示,其中 80 件投訴案中,跟民視斷訊爭議有關的案件就有 67 件,占了 83%。

近百件的申訴案說多不多,但背後代表這些收視家庭壓不下去的怒火,桃園市大溪區三元里的里長黃永林就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愛看的頻道忽然間不見,影響里民的權利,當時就有不少里民來抱怨,揚言要退出他們的系統台。

在新竹經營小吃店的收視戶也反映,繳錢時一個月都不能少,客人也都愛看民視,莫名其妙被斷訊,老闆真的擔心客人看不到,可能會跑到其他地方吃,進而影響生意。

針對收視戶權益受損部分,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依據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第八條頻道更換或停止播送之責任,「除廣告專用頻道外,系統台不得任意更換或全部、部分停止播送任一頻道,如頻道次序調整或因頻道授權契約到期而停止播送時,應注意收視戶權益保障」。

吳政學說明,依約定指出,系統台更換、調整或停止播送頻道時,應於前 5 天以書面或連續 5 天於該頻道中以播送方式通知收視戶。系統台違反約定時,收視戶得請求減少當月 5 日收視費或延展 5 日收視、收聽及使用。

翁柏宗也指出,民視新聞停播,NCC 兩度開罰 TBC 共新台幣 336 萬元,且斷訊期間為了補償消費者,NCC 也發文要求 TBC 所屬的有線電視,應提供遭受斷訊的用戶,可任意選擇一組加值付費套餐免費收看 11 天的服務。

業者依法端出一個無關痛癢的補償方式,消費者也只能逆來順受接受,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觀察,民眾對於 TBC 斷訊民視的爭議是「抱怨多、申訴案件少」,主要是若按照定型化契約,每戶按比例酌減月租的費用可能頂多幾十元,隨著 10 天後訊號恢復,用戶不滿情緒也隨之平息。

黃永林也表示,訊號恢復後里民就沒有來抱怨,要填這些申訴資料「也很麻煩」,只能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

「消費者真的無辜」,游開雄表示,此事件的責任全然是在系統台和頻道業者身上,儘管主管機關對業者開罰,但收視戶能獲得的補償非常有限,因此消基會呼籲系統台業者要提出更具善意的補償方式。

且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游開雄認為,主管機關應該要在第一時間給予行政處分,也要讓系統商有不斷訊的保障期,在這個情況下,應考慮從法規改革,免除著作侵權,讓系統台業者能在未取得授權情況下維持訊號,不影響收視權益。

系統台與頻道商既是上下游,也是魚幫水、水幫魚的互利關係,國內電視史上,因授權爭議喬不攏而爆發的斷訊大戰不只一次,約 20 年前就曾發生 TVBS、HBO 等台的大規模斷訊,今年民視與 TBC、凱擘、台固等系統台上演談判爭議,而後衍生的斷訊風波,再度突顯收視戶在有線電視生態的弱勢,更難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吳政學表示,有線電視是一個獨特的生態,消保處一再向主管機關 NCC 重申立場,期盼頻道和系統台在商業協商時,絕不能把消費者當成談判籌碼。

游開雄則認為,要改變系統台為主導的有線電視生態,就必須從消費者立場出發,也期盼有線電視「單頻單選」的機制能真正落實,把選擇權放在消費者手上,帶動生態的良性循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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