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難以推認國語日報是國家的財產,教育部不符將提「再抗告」。國語日報社今天晚間發出聲明,呼籲教育部尊重法院判決。
教育部於去年 9 月 5 日認定國語日報社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隨即以法人主管機關角色,要求國語日報修正捐助章程、改選董事。遭到拒絕後,教育部於去年 10 月向法院聲請解除國語日報董事職務。
然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今年 1 月 3 日駁回教育部的聲請,但教育部於 1 月 15 日提出抗告,台北地方法院 12 日做成裁定,仍認為難以認定國語日報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
教育部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法院未採取實質判斷原則,即認國語日報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有適用法規錯誤之虞,將依法提起再抗告。
對此,國語日報社晚間發出聲明指出,法院已連續兩次認定國語日報社並不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且教育部主張解除全體董事於法無據。呼籲教育部尊重法院判決,儘速撤下 2017 年 9 月 5 日認定國語日報社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公告,避免誤導社會大眾。
至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 7 名臨時董事可以進入國語日報社董事會,國語日報社聲明認為,法院僅採教育部推荐名單,程序不公平,正當性也不足。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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